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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动物
我国官民对待猫狗的态度
来源:中国动物法网 编辑:军京 15370
我国官民对待猫狗的态度

(一)虐待猫狗者,是社会安全隐患

这些人或号称将狗都变成狗肉,或当猫狗贩子将猫狗送往屠宰场,或年年举办狗肉节公然屠杀上万条狗,或虐猫虐狗。

(二)为被狗咬而痛心疾首的人们

这些人认为保护了动物就不能保护人。

(三)厌恶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对狗产生厌恶

这类群体没有一个基本常识:伴侣动物保护法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禁止不文明养犬行为。

(四)天生怕狗的人们

这类人缺少动物保护常识,夸大流浪动物的危险性,不关注流浪动物被抓后的命运。

(五)对社会现实失望的人们

他们因人类生存困境而认为人都管不好,怎么顾得了狗,这种观点将管人与管狗对立起来,实际上保护动物与保护人是相互促进的。

(六)高校的简单粗暴捕杀驱赶流浪动物的行为

一些高校不顾人文精神,采用残忍方式对待流浪动物。

(七)地方政府的简单粗暴捕杀措施

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文明城市、文明乡村,公然在儿童、老人、孕妇面前屠杀宠物狗和流浪狗,树立了暴戾的风向标。

(八)以传递之心对待猫狗的人们

这个群体常常分为几类:(1)有爱心但不懂科学救助的人;(2)只顾救助不愿牵绳而为政策法律改善增加阻力的人;(3)为动物保护立法发声发力,但无视身边动物救助的人;(4)科学救助、理性发声、促进立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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