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丽丽
时间:2025-07-14 10:47:02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9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超标和有机污染物污染、其他污染物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西海瑞奇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冠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分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夜小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清洗消毒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崇左市“扶绥县增强饮用水经营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鼎纯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河池市宜州区覃老三食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忻城县玉泉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刘三姐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北海市闽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高德市场店)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桂林市秀峰区煜恒土特产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市八月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桔片代用茶”,三唑磷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北海和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部湾东路和安店销售的“番茄”,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池市金城江大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河池市金城江区何姐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指天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北海市银海区海欣荣市场林祖燕销售的“黄金芒”,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区玉柴店销售的、标称广西玉林市曾廿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林牛巴罐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钦州市“浦北家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福绵区百兴食品厂生产的“腊鸭腿”,柠檬黄、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和有机物污染问题
标称凤山县同富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鑫山老树山茶油”,过氧化值、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其他污染物污染问题
南宁市西乡塘区苏梅双餐饮店清洗消毒的“云吞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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