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肉类及肉类制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和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肉类及肉类制品专项整治行动,近日成功查办一起经营过期肉类食品违法案件。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反映某企业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进口冷冻猪排骨。接到案件线索后,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力量前往涉事企业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当事人曾代理客户进口一批冷冻猪排骨,因客户未能及时付款致使该批冷冻猪排骨在冷库中存放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未按规定对涉案冷冻猪排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而是进行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共计11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食品安全网(李飞 记者李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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