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2 浏览次数:25500
佛山活埋900猫案件有多出名?几乎我所有的上海的养猫的朋友都知晓此事!甚至因为佛山猫车事件,浦东公安分局的同志特意跑来周浦和我座谈,我问了浦东公安分局的同志一个问题,如果你的领导让你活埋900只猫,你会埋吗? 前两日得到好消息!佛山猫贩子被佛山检察院批捕了!报案的是一个前记者!她的职业操守让她挺身而出,她说,作为一个记者,还原事件的真实性是新闻行业的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佛山猫车猫被活埋,有三大官媒发声!
猫贩子被批捕,这些年谁庇护这些猫贩子,谁是保护伞?这里面有多少不可告人的利益输送,有线索的提供线索,有证据的提供证据,我们要彻底铲除佛山猫肉黑产!
事件背景概述
近年来,关于佛山农业农村局多次采取活埋方式处理猫车猫(指运输中的猫只)
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据报道,该部门在处理查获的非法运输猫只时,
多次选择活埋作为处置手段,这种做法在动物保护组织和公众中引发了强烈反响。
事件的法律性质分析
现行法律法规框架
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了对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要求,
但并未明确规定具体处理方式。该法第48条规定:"对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
动物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动物保护法的缺失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动物保护法或反虐待动物法,这使得对非野生动物(如猫狗)
的保护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地方性法规的适用
广东省及佛山市的地方性法规中,也未发现对类似情况处理方式的明确规定。
活埋处理的法律边界
是否符合"无害化处理"标准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列举了焚烧法、
化制法、掩埋法、发酵法等处理方式。活埋作为一种掩埋法,在技术层面可能被
视为合法手段。
程序合法性审查
关键在于执行过程中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包括:
是否有专业兽医对猫只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是否确认为必须立即处理的疫病威胁
是否考虑了替代处理方案
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人道主义标准
比例原则的适用
即使活埋本身不违法,也需要评估其是否符合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即所采取的手
段是否为实现目的所必需,且对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
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程序违法可能性
如果处理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评估、审批或记录,可能构成程序违法,相关责任人
可能面临行政处分。
自由裁量权滥用
行政机关在采取处理措施时拥有自由裁量权,但如果反复采用争议性较大的活埋方式
,可能涉嫌裁量权滥用。
民事赔偿责任
对猫只所有者的责任
如果被处理的猫只属于合法所有者,且处理程序不当,可能引发国家赔偿问题。
对运输者的责任
需区分非法运输与合法运输情况,非法运输者本身可能面临处罚,但这不自动免除行
政机关的合法处置义务。
刑事责任探讨
涉嫌虐待动物罪的可能性
我国刑法目前没有虐待动物罪,但若处理过程中存在明显不必要的痛苦施加,可能触
及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或其他兜底条款(司法实践中极为罕见)。
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罪
如果证明相关人员存在明显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
,但需达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标准。
追责路径分析
行政监督途径
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诉
可向佛山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审查处理方式的合法性
与合理性。
监察委员会投诉
向当地监察委员会举报,要求对涉事公职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调查。
司法救济途径
行政诉讼
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撤销该行为。
检察公益诉讼
鉴于动物保护的公共利益属性,可尝试推动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但目前缺乏
明确法律依据。
社会监督途径
媒体曝光与舆论监督
通过权威媒体持续关注,形成社会舆论压力,促使相关部门重新评估处理方式。
人大代表提案
通过各级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或议案,推动完善相关立法和执法规范。
制度完善建议
立法层面改进
加快动物保护立法
推动《反虐待动物法》或《动物保护法》的制定,明确对伴侣动物的特殊保护。
细化无害化处理规范
在动物防疫相关法规中,进一步明确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标准,限制活埋等争议
方法的适用条件。
行政规范完善
制定操作指南
农业农村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动物处置操作指南,包括健康评估、处理方式选择标准等。
引入第三方监督
建立由动物保护组织、兽医专家等参与的监督机制,确保处理过程透明公正。
替代方案探讨
建立收容救助机制
与动物保护组织合作,建立合法的收容和领养渠道,减少直接扑杀。
推广人道处理方式
优先考虑麻醉后安乐死等更为人道的处理方式,即使成本略高。
伦理与公共管理考量
动物福利伦理
痛苦最小化原则
即使必须处理,也应选择造成最小痛苦的方式,活埋显然不符合这一原则。
人与动物关系反思
伴侣动物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应得到承认,其处理标准应有别于经济动物。
公共管理角度
行政透明度
涉及敏感问题的行政决策应提高透明度,主动向社会说明处理依据和过程。
危机公关意识
面对公众质疑,应及时回应而非回避,避免小事酿成大舆情。
结论与建议
佛山农业农村局多次活埋猫车猫的行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能不构成明确违法,
但确实存在伦理争议和程序瑕疵风险。从法治发展和动物保护趋势看,
此类做法亟待规范。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暂停活埋处理方式,等待全面评估
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历史处理案例进行审查
公开无害化处理的标准操作流程和决策记录
加快与动物保护组织的对话,建立合作机制
推动地方立法,明确伴侣动物的特殊保护措施
长远来看,只有完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明确行政机关的责任边界,才
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争议,实现动物防疫与动物福利的平衡。
来源于原创作者:喜欢狐狸的程序员, 李小旦的麻麻